2011年5月8日 星期日

【Australia】灑錢認爸媽

My homestay.

俊傑叔叔第一眼看見我homystay的外觀就直說這戶應該是好野人,果不出其然。車庫停著Jaugar、敞篷Mazda和澳洲國產車Holden、全自動大門以及高規格的警報器。轟爸是布里斯本的bus driver,而轟媽似乎在學校做行政類的職員。兩個室友,一個是法國人,一個是阿曼,撇開可能可以多學到兩種語言的優點,聽不懂他們的口音是更大的缺點。

轟媽擔心我隔天上課會迷路,很nice地帶著我坐公車到city,路過Queen St.走到我的學校stadygroup(Embassy),再坐公車回家。這兒的馬路舒適又寬闊,司機親切又有耐心,但房子卻長這麼像是要我甚麼時間拉鈴下車,感覺就像是我們雖然可以分辨韓國人跟中國人,但是卻分不出來智利人跟盧內亞人有啥差別一樣。我從小就討厭坐公車,因為很容易不小心就做過站迷路,現在卻要我每天坐公車上下課,真是要了我的命。而且,一趟公車才2 zone就要$3.75塊。從家裡走到Toombul shopping center就要10分鐘,走路去上課這個念頭太不實際,但或許騎腳踏車可以考慮。

牆上寫著的規則並不多,但要注意的事情卻很繁瑣,用完浴室都要拿刮刀把牆和玻璃上的水漬清理乾淨、洗澡必須在5分鐘的沙漏跑完前結束、離開房間記得鎖上窗戶……規定不至於嚴格,畢竟寄人籬下沒有被虧待就該偷笑了。By the way,晚餐吃得很豐盛。

如果要住在homestay,建議帶一張你覺你的會需要問到的問題清單。我家的注意事項只有幾行字而已,所以每個項目我還是得要再問一次細節才比較清楚,特別是台灣人沒有會死掉的網路問題一定要問明白;紫米家的轟媽很貼心的做了一份完善的住房規則(含各種簡易資訊,甚至還用google大神直接英翻中),白紙黑字寫清楚總是比較安心。

我很幸運住到好人家。

外觀
我的大紅色房間

衣櫃和夢寐以求的大鏡子

想必是放雜物的交誼廳

電腦工作室

大廚房with高科技設備

超大可看3D的液晶電視

後院和游泳池

簡易的餐桌

熱衷騎腳踏車的家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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